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了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,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,维护信访秩序,制定本条例。
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信访,是指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、电子邮件、传真、电话、走访等形式,向各级人民政府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,提出建议、意见或者投诉请求,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。 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,反映情况,提出建议、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,称信访人。
一、处理申诉求决类问题的法定途径
申诉求决,是指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,依据法律、法规、规章或组织章程规定,向国家机关、政党、社会团体、企事业单位申诉,要求重新做出处理或解决矛盾纠纷。处理这类问题的法定途径主要有:
(一)诉讼
诉讼,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,依法审理和解决纠纷的活动。
事项一:信访人反映人格权纠纷的。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了保持国家机关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,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,规范信访工作和信访行为,保障信访活动依法有序进行,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、《信访条例》和其他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,结合本市实际情况,制定本条例。
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信访,是指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、电子邮件、传真、电话、走访等形式,向本市国家机关反映情况,提出建议、意见或者投诉请求,依法由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的活动。
本条例所称信访人,是指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,反映...
应当督促下级部门和单位依法、及时、就地解决信访问题, 第十六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以依法、及时、就地解决信访问题为导向, 对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、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采取通报、诫勉、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、纪律处分的方式进行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的信访工作,根据国务院《信访条例》、教育部《教育信访工作规定》和《北京市信访条例》,结合我校信访工作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规定。
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信访,是指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的教职工、学生和有关组织采取书信、走访、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,向学校反映情况、提出意见、建议和要求,按照规定和职权范围需要由学校受理并处理的事项。
第三条 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
文明接访 热情周到
实事求是 坚持原则
答复明确 处理到位
廉洁奉公 尽职尽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