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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信访工作
  • 信访接待时间:星期一至星期五,上午8:30-11:00、下午1:30-4:00
    信访接待地点: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纳楼四层信访办公室
    信访电话:010-83952828
    通信地址: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党政办公室(请在信封正面注明“信访”)
    信访信箱:xinfang@cueb.edu.cn

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《信访工作条例》
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,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,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,制定本条例。
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、人大机关、行政机关、政协机关、监察机关、审判机关、检察机关以及群团组织、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开展信访工作。

北京市信访条例
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了保持国家机关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,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,规范信访工作和信访行为,保障信访活动依法有序进行,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、《信访条例》和其他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,结合本市实际情况,制定本条例。
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信访,是指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、电子邮件、传真、电话、走访等形式,向本市国家机关反映情况,提出建议、意见或者投诉请求,依法由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的活动。
本条例所称信访人,是指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,反映...

北京市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

应当督促下级部门和单位依法、及时、就地解决信访问题, 第十六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以依法、及时、就地解决信访问题为导向, 对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、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采取通报、诫勉、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、纪律处分的方式进行

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信访工作规定(试行)
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的信访工作,根据国务院《信访条例》、教育部《教育信访工作规定》和《北京市信访条例》,结合我校信访工作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规定。
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信访,是指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的教职工、学生和有关组织采取书信、走访、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,向学校反映情况、提出意见、建议和要求,按照规定和职权范围需要由学校受理并处理的事项。
第三条 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

  • 文明接访       热情周到

  • 实事求是       坚持原则

  • 答复明确       处理到位

  • 廉洁奉公       尽职尽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