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政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性社会团体2013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
时间:2014-03-25 作者:党政办公室
学校各单位:
根据《民政部关于印送全国性社会团体2013年年度检查事项公告的函》文件要求,请各单位做好挂靠在本单位的全国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工作,于2014年3月31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党政办公室417室:
1.年度工作报告书(一式两份);
2.登记证书号尾数为双号的社会团体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(一式两份);
3.《社会团体法人等级证书(副本)复印件》(一式两份);
4.挂靠单位书面审核意见(一份);
5.2012年年度检查结论为“基本合格”或“不合格”的社会团体在报送年检材料时还需提交整改情况的书面报告(一式两份);
6.挂靠单位书面意见(一份)。
联系人:于滨滨
联系电话:83952060